一、公司的產生很簡單
我們都知道,只要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到工商部門合法的登記注冊,就能夠成立一家法律意義上的公司。我國為了鼓勵公司制的發(fā)展,現(xiàn)在《公司法》規(guī)定已經允許成立單人有限責任公司,工商注冊中也規(guī)定可以0元資本注冊。所以我們也可以說,成立公司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只要你愿意隨時都可以擁有一家屬于自己的公司。
雖然你能夠隨時成立一家公司,但是如果公司沒有什么業(yè)務、或者業(yè)務量很小的話,那么很可能這家公司也就是你自己既是企業(yè)老板同時又是企業(yè)唯一的員工,公司老板和公司員工形成了高度的重合。在這個階段,公司所有的事情都是老板直接來做,無論是進貨、生產、銷售、還是收費,都由一個人來做,并且這個人就是公司老板,也就是企業(yè)的股東、出資人。這個時候企業(yè)是不需要管理的,因為企業(yè)的股東、老板、員工高度重合,股東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我們必須假設老板會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會對公司的各項工作能夠盡心盡責,不會因為不勤勉問題影響到公司的業(yè)務。
其實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企業(yè)雖然是公司制組織形式,但是從表象來看,他基本就是一個個體戶的概念,并且是非常簡單的、并沒有產生外部雇員的個體戶。企業(yè)的工作主體與受益主體保持高度一致化,是最為簡單的公司制結構。
二、從一個打工人變成自己的老板
我們可以想象一個場景,張大哥年輕時一直在廣東的工廠里打工,等到自己年齡稍微大一點以后家里已經頗有點積蓄,身體也不能承受繁重的流水線工作了。因此,張大哥就決定懷揣著夢想和不多的積蓄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一個小縣城。在這份夢想的激勵下,張大哥在工商局注冊了一家公司制企業(yè),自己和自己的老婆是股東,同時也是唯二的員工,這家企業(yè)的目標是成為全國最大的餐飲連鎖企業(yè)——張氏食品,而企業(yè)發(fā)展的開端就是開在縣城繁華街道上的一家十平米的包子鋪。
由于企業(yè)投資小、業(yè)務比較簡單,因此只有采購(食材)、后廚制作(和面和和陷)、現(xiàn)場加工(蒸包子)、銷售(賣包子)等四個主要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張大哥和張大嫂舍不得花錢請人來幫忙,每天起早貪黑的把所有的工作都由自己做起來,每天晚上都累得腰都直不起來。
我們可以想見,此時的張氏食品所有的業(yè)務活動都是由企業(yè)的兩個股東來完成的,股東為自己的投資負責、為自己的資產負責、所產生的所有收益除了交給國家的稅收和租門面房的租金,都是自己的收益。此時按照公司的理論來說,張氏食品是沒有任何的委托代理關系的,因為沒有雇員,股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那么自然沒有將企業(yè)的工作委托給任何人,也自然的不會產生其他人對股東工作的代理行為。
三、最簡單的委托代理
靠著這種小本經營的基本模式,張大哥和張大嫂積累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兩口子有了更多的利潤盈余,希望擴大目前的小本經營,于是兩個股東(張大哥與張大嫂)做出了公司的一項重要決策,就是將馬路對面的閑置鋪面盤下來,以滿足客戶越來越多的吃包子需求。
兩個鋪面同時運營,雖然都是蒸包子,但是張大哥和張大嫂必須要在營業(yè)時分開,張大嫂還是掌管原來的鋪面,張大哥則管理新盤下來的鋪面。這樣的情況下每個鋪面就必須要招聘一個伙計,伙計負責每個鋪面的蒸包子,而張大哥和張大嫂主要負責賣包子收錢。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張氏食品的部分工作已經不是由股東親自操作,而是委托給其他人了。由此就產生了公司的第一次委托代理關系:由股東張大哥張大嫂以股東身份,將蒸包子的工作委托給新招來的伙計,而新招來的伙計以一個員工的身份代張大哥張大嫂負責張氏食品蒸包子這項工作。
四、委托代理關系產生的煩惱
新委托代理關系的成立,就徹底打破了張氏食品之前的傳統(tǒng)經營模式。在傳統(tǒng)的經營模式中,股東(張大哥與張大嫂)自己負責采購、自己負責生產(蒸包子)、自己負責銷售(賣包子),自己既是員工又是老板,老板自己肯定會對自己的產業(yè)投資盡心盡力,因為所有的收益都歸于老板自己,而收益是來源于股東自身的努力工作、成本節(jié)約以及熱情服務。
在新的經營模式下,由于雇傭了新的伙計,這個伙計并不是公司股東,公司賺錢了并未必會使伙計的收入獲得增長,那么伙計大概率不會像張大哥張大嫂一樣對公司的業(yè)務那么全身心投入。因此對于伙計的加入,就產生了股東(張大哥與張大嫂)對公司員工(新的伙計)的監(jiān)督關系。
張大哥和張大嫂需要通過一種有效的手段與機制,監(jiān)督新來的伙計要努力工作,工作期間不偷懶(否則股東會認為自己付給伙計的工資不值得)、要在蒸包子過程中盡心盡責(否則股東會害怕伙計由于不認真負責蒸的包子不好吃,吸引不來客戶)、要監(jiān)督伙計在蒸包子中盡量的節(jié)約原料,降低成本(比如如何有效的控制每個包子的重量以保證單位成本、如何調整面和陷的比例以控制更為昂貴的肉餡成本)等等。而這些在之前由于都是張大哥張大嫂直接來做,兩口子自己心理的算盤打的很精明,肯定不會做虧本的買賣,根本就不能稱之為問題,但新來的伙計可就未必了。
五、監(jiān)督與激勵解決委托代理關系
所以說,公司新員工的加入產生了企業(yè)所有與企業(yè)運營之間的部分分離,這種所有權與經營工作部分分離的情況,就是一種典型的委托代理關系,股東為委托人,員工為代理人,員工代為行使本來由股東完成的工作與職責。而這種委托代理關系,就又產生了新的監(jiān)督關系,股東為了確保員工在工作中盡心盡責、確保員工不損害自己的利益、確保員工的每項行為都與股東保持一致,就要采用相應的辦法與手段來監(jiān)督員工的工作行為。
當然了,簡單的監(jiān)督關系并不能確保員工的行為不出現(xiàn)偏差,在監(jiān)督的同時還會產生激勵關系,通過建立一種激勵方法與手段,讓員工認識到,公司好了、股東賺錢了、自己的收益也會同步提升,公司如果因為做的不好而倒閉了,員工自己也會失去工作,而在其他企業(yè),員工很可能找不到像張氏食品這么好的老板和企業(yè)。將員工的個人利益與股東的利益緊密的捆綁在一起,是張大哥與張大嫂買了新的鋪面之后,遇到的新問題。(待續(xù))